智能流量计等一批物资招标公告
智能流量计等一批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QYT-*******一. 招标条件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委托,就第五采气厂物资采购:智能流量计等一批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共计2项物资,预计采购金额69.91万元,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2.2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2.3交货期限: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5C-WZ002的招标文件。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3.2承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4承诺近三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3.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所投产品同类物资销售业绩;3.6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3.7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3-22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3-28 16:30:00.0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4-12 09:00:00.0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7-04-12 09:0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A座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王凤霞
电话: 151*****714 传真: 151*****714
电子邮件: 151*****714@163.com">151*****714@163.com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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