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勘察、设计已由泸州市发改委以泸江发改投【2016】420号、泸江发改投【2017】07号、泸江发改投【2017】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16】420号、泸江发改投【2017】07号、泸江发改投【2017】2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

2.3建设规模:按规划设计要求,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建设面积约28万平方米,占地202亩。

2.4招标范围: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的勘察设计。勘察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道路、管网、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勘),桩基础基底5米以内地质勘察是否有不良地质及软弱层,超前钻(超前钻桩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10%),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工作等;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包括方案(占地28万平方米的整体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要求提供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包括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暧通、室内(外)装修(饰)等施工图;以及配套的附属工程(含道路、管网、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施工图;强弱电(含监控)设计、消防设计、交通导向设计等,施工图不能出现二次深化设计内容;施工阶段提供设计修改、变更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勘察、设计总周期: 40 个日历天;其中方案3天,地勘15天,初步设计13天,施工图9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投标人近三年来已完成1个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等事宜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月10 日至2017 年3月17日11时0分,凭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带U盘到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号办公室报名(泸州市江阳区凤凰路101号六楼),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日 10时0分,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泸州市凤凰路101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宁路4号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厂房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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