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信息通告
振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信息通告
项目编号:DDZXQCGZX********
振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振兴区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振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振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5、项目预算:人民币202,010.00元整
6、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范围,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谈判会议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竞谈;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具有安防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八、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60.21.141.206)“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振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早9:00-晚5:0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兴一路9号,安泰花园往沿江方向前行50米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03室)
十、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公告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公司无犯罪证明、安防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0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1日下午14:00时,地点在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三、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和振兴区司法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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