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水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常山水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桦甸市常山水库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YZB-2017-SL-SG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常山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3】1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桦甸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桦甸市常山镇
2.2 工程概况:1座小(1)型水库的主坝、副坝修复工程、尾水渠左侧护岸工程、新建边墙及次墙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总工期238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企业法人单位;(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含合格)以上;(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外省施工企业需持省建设厅核准的外进施工队伍投标备案通知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www.jlssljsxx.com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均为2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多媒体会议室(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解放西路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丛天飞 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岩 电话:****-********
2017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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