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郭家湾乡旺水泉村桥梁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T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郭家湾乡旺水泉村桥梁工程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2015]7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郭家湾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围场县郭家湾乡旺水泉村。 规 模:总投资约78.4万元。 工 期:80日历天。 工程内容:修建7-8米桥梁一座,56延长米。 招标范围:工程量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 (5)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6日17:00时,必须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做好准备。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9时至2017年4月1日17时 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7年4月2日9时至2017年4月4日17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帐,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6.2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账 号:130*****957********4 6.4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6.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6.7投标人必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事项等,并于2017年4月10日17时前汇入上述账号后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郭家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润新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地税局北宏安商厦南栋西单元404室 联系人:刘兴亚 电 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