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升级改造PPP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桃江县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升级改造PPP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桃江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桃江县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升级改造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桃江县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升级改造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16]541;项目编号:HNTJ-TJ2016(PPP)-002

3.项目总投资额:10449.0091万元(其中含不可预计费用304.3401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总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的为无效投标)。

4.项目实施机构

桃江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桃江县教育局(采购人)为桃江县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升级改造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5.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经县委常务会议[2017]4号会议纪要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按照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出资方股权占比10%,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90%,项目资本金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到位。

6.项目合作期限

6.1本项目拟定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8年(建设期自监理发出开工令次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次日止;运营期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次日止)。

6.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7.投资回报机制

7.1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即政府购买服务,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利润。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护项目可用性所需的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7.2资金支付来源:采购人向社会投资人支付其为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财政资金来源和财政收入。

7.3项目投资回报:项目资本金年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即投标当年人民银行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再上浮30%,合作期内融资回报率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在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格基础上)。

9.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9.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9.1.1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千万元以上;

9.1.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1.3财务状况:

(1)申请人近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须提供近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申请人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9.1.4投融资能力:

(1)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要求申请人具备净资产3千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申请人应具有5千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或1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无不良资信记录;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9.1.5业绩要求:申请人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2013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内,至少承接过一个运动场建设或改造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9.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有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管理经验。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

9.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9.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9.1.11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7317日至2017323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0.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1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 329 09 00分前。

1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3 29 09 00 分整。

11.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3.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并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w.taojiang.gov.cn/)同时转载,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磋商公告进行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14.其他说明

14.1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须开标前缴纳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按“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 3.4.1”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合同签订前,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5.联系方式

15.1采 购 人:桃江县教育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2*****088

15.2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锦龙大酒店5楼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15.3项目咨询机构: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段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

联系人: 章先生

电 话: 139*****340

15.4监督部门: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 运动场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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