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殡葬所高档拣灰火化机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京山县殡葬所高档拣灰火化机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京山县殡葬所高档拣灰火化机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京财采计【2017】30号采购函的要求,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殡葬所的委托,对京山县殡葬所高档拣灰火化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ZFCG2017-005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殡葬所高档拣灰火化机政府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
(1)高档拣灰式火化机一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技术要求),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2)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改造及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火化炉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为省级以上殡葬协会会员单位;
(3)火化机专用机械设备及安装需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有售后服务人员;
(5)提供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本项目所投产品质量证书;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证金回单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京山县环保局7楼)报名,并同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由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京源支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时。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京山县环保局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17年3月31日9:00时。
十、开标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京山县环保局7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殡葬所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虹
电 话:137*****551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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