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
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服务
单一来源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商场建设,根据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需要,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承接主体进行采购。该项目概算总投资9315.17万元。
一、项目采购人: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交口县百利商城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JKXZJJ-D-2017-04
四、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理由
1、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6〕78号),择优选择具备承接主体资质和条件的省级企业,作为全省统一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对全省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统贷统还;
2、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企业,主营业务为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3、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精神,确定的唯一一家负责承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的借款主体。
五、专业人员名单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贾晓红 | 高级工程师 | 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曹红军 | 高级工程师 | 山西路华通工程咨询公司 |
宋星星 | 律师 |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
专家论证意见:
贾晓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主体合规,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项目融资,解决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问题,服务承接单位具有唯一性。
曹红军: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项目唯一性。
宋星星:从低成本运作、更多的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等角度考虑。拟承接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
六、公示期限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七、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采购人或交口县财政局采购办。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住建大楼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2、交口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交口县云梦大街16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交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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