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温泉度假酒店地热资源勘探、开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木槿温泉度假酒店地热资源勘探、开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为满足木槿温泉度假酒店项目建设功能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实施木槿温泉度假酒店地热资源勘探、开采工程项目。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地热勘探、开采工程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木槿温泉度假酒店地热资源勘探、开采工程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新城区(东临海都路、南面清溪川、西望木槿湖、北倚幸福大道)。
1.4项目规模:钻井深度预计1800米,出水温度不低于42℃,出水量不低于300吨/日。
1.5招标项目内容
(1)木槿温泉大酒店地热资源勘探、开采(包括地热井选址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选择并确认可供施工的地热钻井井位位置、钻井施工,以及与本项地热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技术服务工作)。
(2)与本项地热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矿产资源规划调编、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钻井质量控制、各类样品采集测试、地热井正常出水后的地热资源储量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划定矿区范围等技术报告的编制、评审,并办理该地热井的储量备案证明、采矿证、取水许可证等全部手续。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490万元(其中:地热井选址调查费用控制价60万元,矿权技术服务费控制价70万元,地热钻井施工费控制价360万元)。
1.7资金来源:自筹。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工期要求
(1)地热井选址调查60日历天(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必须完成);地热钻井施工150日历天(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采矿权证等所有必备手续办理工期在地热钻井施工结束后8个月内完成。
(2)上述工期包括完成招标项目内容所有工作时间。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合同价格形式:地热井选址调查费、矿权技术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地热钻井施工费采用固定单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同时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乙级及以上液体矿产勘查资质等级、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矿产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项目负责人1,其他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基础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1人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1人具有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2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担任钻井施工深度不小于1800m的地热勘查、开采项目负责人)业绩。
2.6拟定项目组成员和投标委托代理人的人事与社保关系。
(1)企业单位投标:拟定项目组成员和投标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2)事业单位投标:拟定项目组成员和投标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投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上述人员的服务单位、社保关系(可由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管部门或投标人的合法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并出具社保部门相关证明)。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工程付款办法
3.1完成地热钻井选址调查,提出地热井优选井位,并提交地热钻井选址调查报告后支付合同额的10%费用。
3.2钻井完成后,再支付合同额的30%费用。
3.3正式提交成井报告,且温泉井正常出水,水质、水温达标,支付至合同全额的50%(包括以前支付)。
3.4竣工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无服务问题,办理完成探矿、采矿所必需的全部法定手续,并取得全部相关证件,结清全部余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9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确定中标人。
7.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7.3投标报价计分办法(满分80分)
(1)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求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数计算)。
(3)通过评审,等于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计满分80分。
(4)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上述算术平均值相比较,每低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6分;每高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9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
7.4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分6分,满分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每个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机构是否齐全、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针对本项目建立组织等内容的合理程度;项目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进度保证措施内容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合理程度;技术方案内容是否周密详细、思路是否清晰合理、可操控性程度;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科学、要求是否严谨,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安全保密措施是否科学、要求是否严谨,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优质服务和后续服务措施内容是否齐全以及可行性等;优质服务和后续服务措施内容是否齐全以及可行性;投标人提出的创新、创优等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地热井选址、施工和勘查成果应用建议的合理程度)等方面分别进行打分,最高分10分,最低分6分,将每位评委评分算术平均,求得各投标人该项得分(若评分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不参加算术平均)。评分及算术平均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7.5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9分,满分10分)
(1)业绩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2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担任钻井施工深度不小于1800m的地热勘查、开采项目负责人)业绩。
(2)业绩凭有效合同原件、采矿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合同或采矿权证中缺少上述相关指标(如:合同签订时间、钻井深度、勘查、开采),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3)通过评审,计基本分9分。
(4)在通过评审基础上,每多具有一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在基本分基础上,加0.5分。
说明:(4)条累计加分不超过1 分。
7.6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8、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9、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
10、投标报名
10.1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10.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0.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0.3.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10.3.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10.3.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0.3.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一式两份。
10.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0.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
联系人:王沈阳 张弓
联系电话:186*****616 150*****915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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