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年梅陇镇道路标志标线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7年梅陇镇道路标志标线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梅陇镇道路标志标线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标志标线”、“综合养护三级”类别,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梅陇镇道路标志标线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投标人需完成的项目内容为:莲花路(沪杭下立交-春申塘)、梅富路(韩泗泾-梅南路)、景联路(龙吴路-虹梅南路)等50条梅陇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地面交通标线漆复划。梅陇镇管辖范围内道路采用常温型(氯化橡胶)标线涂料,四快两慢主干道原则上采用熔融型标线涂料;
5、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
6、交付日期:2017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组织结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资质证书;7、“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03月29 日下午14:00~16:3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2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12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 | 地址: | 蒲汇塘路123号2F |
邮编: | 200237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张梅 | 联系人: | 盛曼韩月清 |
电话: | ******** | 电话: | 181*****6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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