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省恒山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浑源县财政局采购办的批示,受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我中心拟以询价采购的方式,为其采购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项目,欢迎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浑源县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监控系统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GC*******
三.采购内容:恒山景区监控系统维修工程项目
四.项目总预算:212289元
1、货物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合格正版,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
3、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免费送货上门。
(3)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
4、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惠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日内。
五、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经销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7.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查询报告;
以上证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浑源县财政局四楼。
(2)报名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由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资质复印件及报名人企业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含委托人)到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恕不受理。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30至2017年3月20日17:30(节假日不休息)
采购单位:浑源县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7*****266
采购代理机构: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5*****153****-*******
七、询价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4:3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山西省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询价。
八、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要求单独成文)
3.报价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密封自带到询价地点,现场开启密封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7日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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