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民便河(东起厦门路桥西至振兴大道)、树仁河(镇江路—迎宾大道)等五条河道绿化栽植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民便河(东起厦门路桥西至振兴大道)、树仁河(镇江路—迎宾大道)等五条河道绿化栽植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民便河(东起厦门路桥西至振兴大道)、树仁河(镇江路—迎宾大道)等五条河道绿化栽植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造价约95万元
1.3工期:20日历天,管养期3年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60%,管养两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80%,管养三年到期并确定苗木及绿化成活率达98%,按实际交付验收情况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西民便河(东起厦门路桥西至振兴大道)、树仁河(镇江路—迎宾大道)、民便河(项王路—北京路)、洋大河、东沙河部分等五条河道绿化移植、栽植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31856.67元,发包价为838671.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等专业)或林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2016年8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6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友情提醒:1、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2、根据宿信用办【2016】20 号文件要求,2016 年 8 月 20 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 2016 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宿迁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 (试行) (2016年版) 》 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5.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8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3室报名
5.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5.3.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3.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5.3.4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3.5报名联系电话:****-********。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3月20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张冠男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鼎创新天地二号楼十七层
代理单位联系人:周演演 联系电话:181*****157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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