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设备招标公告

殡仪馆设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镇雄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镇雄县民政局的委托,依法对镇雄县殡仪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编号:ZXCG2017-09

(二)采购单位:镇雄县民政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镇雄县殡仪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骨灰寄存架1000门、遗体冰柜2台、遗体冰棺4台、遗体手推车4台(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全新设备,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年。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采购预算价:564000.00元(包含货物、包装费、运费、卸货费、人工费、税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送至镇雄县殡仪馆,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合格条件。

(七)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为殡葬设备生产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殡葬设备生产经营项目。

(三)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能够具备一至两项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专利证书。

(五)所投货物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1年,并承诺终身维修。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执行质量“三包”政策,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该继续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

(六)提供近三年来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为准)。

(七)同一品牌货物只能由一家生产商参加,以确保货物来源清晰。

(八)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产品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与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一致的全新产品且货物完好。

(二)本项目中性能要求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7年03月22日至2016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四)本项目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为证件复印件和证明原件,字迹清楚,须加盖公司鲜章。

五、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均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17:30,按谈判文件规定转账。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03月28日下午14:30-15:00。

2.谈判时间:2017年03月28日下午15:00。

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评标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民政局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道文 联系人:丁 宾

电 话:****-******* 电话:****-*******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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