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枢纽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枢纽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枢纽工程Ⅱ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XT2017/C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克州克孜河夏特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枢纽Ⅱ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库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从上一个梯级塔日勒嘎电站(已投产发电)厂房尾水取水,经引水系统引水到电站厂房发电,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布置在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上游约1.25km的山脚,位于克孜河左岸河床边,为引水式地面厂房。电站前池正常蓄水位2199.02m,电站尾水位为1922.0m,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6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74h。

本工程属Ⅲ等中型工程。枢纽由引水明渠进口节制闸、引水明渠、侧堰及泄槽、进口前挡墙及冲砂闸、引水隧洞进水口、箱涵埋管段、发电引水隧洞、调压井、电站厂房、开关站、厂房尾水渠退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本工程对外交通较为方便。引水明渠进口距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约2.5km,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经吾合沙鲁大桥可至引水明渠进水口附近,吾合沙鲁乡经省道309 可达乌恰县,吾合沙鲁乡距乌恰县约58km,距喀什市约150km,距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约150km,距乌鲁木齐市约1385km,喀什市为南疆铁路终点,南疆铁路喀什至乌鲁木齐总里程为1588km。水电站厂房位于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左岸上游约1.25km处,厂址现有简易公路至下游八村,距离为7km左右,八村经省道309 可达乌恰县,八村距乌恰县约35km。

本标段主要工程量约为:土石方明挖19.5万m3,石方洞挖37.2万m3,土石方回填11.0万m3,河疏挖25.1万m3,隧洞混凝土衬砌8.1万m3,混凝土浇筑及喷护8.6万m3,钢筋制安1.5万t,帷幕灌浆180m,固结灌浆2.1万m,回填灌浆5.3万m2,接触灌浆1.1万m2,格宾护垫630m3,雷诺护坡0.1万m2,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总重98t,钢管制作与安装总重5162t、相关机电设备安装等。

2.2 招标范围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枢纽工程Ⅱ标段施工(合同编号:XT2017/C02)的招标项目及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仅限于):发电引水隧洞(D12+900~18+283.29)、调压井、竖井、下平洞、压力钢管以及发电厂房工程、5#施工支洞~7#施工支洞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临时工程施工。

本标段合同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大型平面闸门、大型压力钢管)的施工企业,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续有效。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由投标人投入的流动资金。提交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1)装机在2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枢纽主体工程;

(2)隧洞长度在5km及以上的引水隧洞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各提供1个,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提供资信证明。

3.5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质,并在近10年内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在本标任职后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

(2)拟派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近10年内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在本标任职后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月 20日至 2017 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21楼2009室持单位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5)资质证明书以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黑孜苇路24号(招标人驻地)集合前往工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半天。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

5.2 招标人定于2017年3月25日下午16时3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黑孜苇路24号(招标人驻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介绍本标段工程情况并回答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裙楼2楼第4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1070 4422 5583

通讯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乌恰镇黑孜苇路24号

成都办事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2009室

联 系 人:张剑涛

电 话:159*****680

电子信箱:kzxlny@163.com


2017年3月20日




标签: 水电站 河流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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