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饮料加工设备/其他饮料加工设备,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3日 10: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3日 09:00至2017年03月29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 ||
预算金额 | ¥25.21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祝佳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雪松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祝佳美 ****-********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D-JL-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佳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纪雪松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祝佳美 ****-********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及商用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商用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标段号 | 主要内容 | 规模 | 招标控制价上限 | 计划工期或供货期限 |
一标段 | 办公用房 装饰装修工程 | 约250㎡ | 共165,171元 | 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30日 |
二标段 | 商用直饮水设备 | 4台 | 共86,971元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2.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未进行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二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未进行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材料及原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原生产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需求。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7.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或经销商,或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其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二标段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标段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纪雪松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联系人:祝佳美
电 话:****-********
2017年3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未进行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二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未进行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材料及原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原生产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需求。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21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9:00至2017年03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二标段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标段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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