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镇政府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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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我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就下列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441900-29-201703-441929-0014
2、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购置办公家具1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采购预算:423,965元;
4、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03月22日至03月24日
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03月23日至 03 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有关谈判文件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http://dggp.dg.gov.cn/及企石政府网http://www.qishi.gov.cn/ 上下载,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补办有关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6、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178号会计核算中心二楼
7、合格报价人:
(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经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服务的企业;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子公司报名。
8、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公司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证书等);
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报名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供应商报价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10、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03月29日下午2:30。
11、谈判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178号会计核算中心二楼
12、谈判事宜: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谈判会。
13、采购中心、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使用费用。
14、联系人:莫小姐
15、联系电话:(0769)******** 传真:(0769)********

东莞市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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