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 3 月 23 日
项目编号:FB0100G17001 (2017-AL-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兵器发展字【2016】426号、科工三司【2015】849号、科工三司【2013】3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建成建筑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50%、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65号
2.3合同估算价:约1500.58293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 4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 12 月31日,工期 611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16年2月--2017年2月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或用户名加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 2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机电安装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
3.9由于本项目为国防科研类工程,因此要求投标人前3年内(2014年3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须具备1项类似工程(消防工程金额1500万及以上的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有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等材料】;投标人中标后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同其签署保密协议,并按建设单位要求组织保密培训及备案相关工作。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3 日至2017年3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登记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登记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8)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2016年2月--2017年2月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
(11)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2月2017年2月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
(1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业绩佐证材料;
(1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ce扌姓ΨP畔ⅰ⒕斐P畔ⅰ⒀现匚シㄐ畔ⅲ┎檠峁ㄍ窘赝迹缬性蚋猛侗耆说谋矢窠坏背∪∠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负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建成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传真:
****-********日 期: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