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电池及能源系统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电池及能源系统招标公告

电池及能源系统招标公告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电池及能源系统(项目编号:四川川咨公招(货物)2017-0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电池及能源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

四川川咨公招(货物)2017-00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83.9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销售、安装的相关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书。

5、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提交查询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3月23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海宏一号E区4号楼1-28-3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请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为报名人缴纳的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书。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海宏一号E区4号楼1-28-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B座17层(新华联西侧马路对面写字楼)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海宏一号E区4号楼1-28-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中路支行

收款人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

银行账号

6305 0145 3604 0000 0053

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hai.gov.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源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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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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