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招标(招标编号:BD-GC-GK-2017-014)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电力物资公司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电压等级:220kV

项目概况:

(一)标包一:Ⅶ标: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Ⅶ标为N118号塔-N119号塔两侧间隔扩建。N118号塔-N119号塔段电缆连接线路,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684km;包括N118与N119号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接地安装、电缆爬塔、电缆终端场布置,两电缆终端场内电缆沟总长70m。

(二)标包二:Ⅷ标:三亚崖城至鸭仔塘II回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Ⅶ标为鸭仔塘至牵引站II回220kV电缆线路由鸭仔塘站出线后沿12回路电缆沟向西北走线,穿越变电站东侧道路至J12-3,电缆进入停车场后沿围墙内走线至海润路西侧绿化带Z12-2,顶管钻越海润路后由七回路电缆沟沿东侧绿化带走线至东环铁路南侧J7-11,钻越东环铁路后由双回路电缆沟沿铁路北侧道路走线至J2-5,进入牵引站。本段电缆路径长1204m。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相应工程建设资金。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内容:

标包一(Ⅶ标 变电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土建部分(含电缆沟、基础)的土建专业分包。铁塔组立的劳务分包。具体为:

架空线路部分:N118、N119塔基施工,包括: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场地租用、辅助施工费用、旧电力线拆除(如有)、通信线路拆除(如有)、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等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则铁路部门和航道管理部门收取的文件规定的费用不计入报价,据实结算)、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杆塔三牌(杆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安装、青苗赔偿(塔基占地及其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用地及施工道路的青苗赔偿、接地线铺设的青苗赔偿)。

电缆线路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包括:本体工程、工程征地及青苗补偿、施工占地及青苗赔偿、市政设施(绿化)拆除补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道路施工期临时占用、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收取的文件规定的费用不计入报价,据实结算);白蚁防治工程(如有);不包括: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补偿、沿线的管线迁移补偿、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在开工前,如因青赔(含杆塔占地和塔基、线路的青苗赔偿)模式发生变化,青赔工作不再由乙方实施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更改后的合同价为原合同价扣除其中青赔费用。且乙方须在10天内与甲方办理青赔工作移交补充协议。

招标主要内容:

1、N118、N119塔基基础施工,基础部分材料(含地脚螺栓)全由投标方采购;

2、铁塔组立(劳务分包,投标方配合劳务用工);

3、接地线施工;

4、崖城站、鸭仔塘站内间隔扩建涉及到的所有土建工程;

5、电缆线路建筑工程;

6、涉及到的外部协调工作;包括与工程征地、临时占地、市政设施(绿化)拆除、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收取的文件规定的费用不计入报价,据实结算)、电缆沟沿线商铺协调等有关的协调及办理工作;

7、土方外运及市政道路清扫工作;

8、安健环工作;包括电缆沟施工时封闭维护、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牌;

9、设计图纸内其他未列的全部土建工程;

10、本标段区域的安保、保洁、日常管理维护暂按1个保安、2个保洁、1个食堂服务人员考虑,每月费用暂列1.5万元,最终结算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11、满足安风体系要求的安全文明和环保施工设施、物资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维护,劳保用品、工作服、体检、工伤保险等。设施标准不低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变电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2、现场五牌二图、安全标语牌、宣传栏、区域责任牌、作业指导书小看板等大型标示牌由招标人负责,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定点照相展示牌、红牌等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由中标人采购。

另附:招标工程量清单表。

以下工作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架空线路部分安装调试工作不包括:光缆接续及测量。青苗赔偿不包括: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采石场(如有)、通信线路拆除补偿(如有)、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绿化)等拆除补偿(如有);

2、电缆线路部分不包括: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补偿、沿线的管线迁移补偿、光缆的测量及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接续、与城市规

3、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其它说明如下:

1、铁塔组立为劳务分包,投标人提供劳务用工,结算时按照人工用工工日结算;

2、本工程位于城区,工程施工要遵照当地市政工程的要求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车辆运土封闭性、车辆进出场后的清洁、隔音防噪、封闭施工等要求应符合当地市政部门要求;

3、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4、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方要确认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对于可能存在的遗漏项或少量部分视为已含在投标单价中考虑;

5、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由招标人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参照本次分包合同执行,若分包合同中无参照内容,按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认可的项目预算参照分包合同费用控制比例执行,调整费用占分包合同5%以内的不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

6、其它

1)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物资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的物资和招标人提供的物资,对于甲供物资,无论施工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卸车及现场保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本次合同分包金额占总包合同金额的百分比估列,分包单位使用必须根据总策划和实施细则上报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统计表,并有效保证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全部扣除或部分扣减。

3)主动承担现场管理和与其他单位配合的主体责任,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投入、为其他分包单位提供便利方面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标包二(Ⅷ标 电缆线路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土建工程专业分包。包括:本体工程、顶管施工、工程征地及青苗补偿、施工占地及青苗赔偿、市政设施(绿化)拆除补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道路施工期临时占用、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收取的文件规定的费用不计入报价,据实结算);白蚁防治工程(如有);不包括: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补偿、沿线的管线迁移补偿、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在开工前,如因青赔(含杆塔占地和塔基、线路的青苗赔偿)模式发生变化,青赔工作不再由乙方实施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更改后的合同价为原合同价扣除其中青赔费用。且乙方须在10天内与甲方办理青赔工作移交补充协议。

招标主要内容:

1、电缆线路建筑工程,包括顶管施工;

2、人行道路面的开挖机恢复、市政绿化带的恢复;

3、涉及到的外部协调工作;包括与工程征地、临时占地、市政设施(绿化)拆除、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收取的文件规定的费用不计入报价,据实结算)、电缆沟沿线商铺协调等有关的协调及办理工作。

4、土方外运及市政道路清扫工作;

5、安健环工作;包括电缆沟施工时封闭维护、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牌;

6、设计图纸内其他未列的全部土建工程;

7、本标段区域的安保、保洁、日常管理维护暂按1个保安、2个保洁、1个食堂服务人员考虑,每月费用暂列1.5万元,最终结算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8、满足安风体系要求的安全文明和环保施工设施、物资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维护,劳保用品、工作服、体检、工伤保险等。设施标准不低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变电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9、现场五牌二图、安全标语牌、宣传栏、区域责任牌、作业指导书小看板等大型标示牌由招标人负责,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定点照相展示牌、红牌等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由中标人采购。

另附:招标工程量清单表。

以下工作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电缆线路部分不包括: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补偿、沿线的管线迁移补偿、光缆的测量及接续、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

2、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其它说明如下:

1、本工程位于城区,工程施工要遵照当地市政工程的要求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车辆运土封闭性、车辆进出场后的清洁、隔音防噪、封闭施工等要求应符合当地市政部门要求。

2、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3、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方要确认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对于可能存在的遗漏项或少量部分视为已含在投标单价中考虑。

4、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由招标人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参照本次分包合同执行,若分包合同中无参照内容,按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认可的项目预算参照分包合同费用控制比例执行,调整费用占分包合同5%以内的不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

5、其它

1)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物资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的物资和招标人提供的物资,对于甲供物资,无论施工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卸车及现场保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本次合同分包金额占总包合同金额的百分比估列,分包单位使用必须根据总策划和实施细则上报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统计表,并有效保证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全部扣除或部分扣减。

3)主动承担现场管理和与其他单位配合的主体责任,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投入、为其他分包单位提供便利方面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3.2 计划工期:

标包一:2017年425日开工,2017年8月20日全部完工

标包二:2017年425日开工,2017年7月30日全部完工。

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3.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盖公章的复印件)。

(4)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必须是通过招标人评审合格的分包商且在南网及云南送变电公司备案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包一还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6)必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直接转帐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支付。(注:1.购买标书的单位,凭证上必须注明单位名称;2.以私人账户汇款的也须注明单位名称,否则将以私人名称开具发票;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加盖公章的开户信息。不满足以上要求导致不能开具发票的,我公司概不负责。)

收款单位名称:云南电力物资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正义支行;

账号:****************146。

汇款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标包及单位名称。

5.2 出售时间: 2017年03月23日至2017年03月29日0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5.3 出售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3楼招标服务部。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0:00时(建议提前半小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开评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7年04月14日10:00时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开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昙小路989号

邮 编:65021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电力物资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

邮编:650501

联 系 人:闻先生

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邮箱:********@qq.com

监督邮寄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303室

2017年03月23日


标签: 分包 施工专业 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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