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农村自来水工程(清泉水厂管网延伸(一期)、八都水厂管网延伸(一期))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水县水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水县清泉水厂(盘谷镇、阜田镇、枫江镇)、八都水厂(八都镇、双村镇)。
2.2 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本次实际招标约3300万元,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标:采用费率招标,费率采用2%。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20日,完工时间2018年4月20 日,工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监理标: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派监理人员中除总监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8名,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注:(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9)本项目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监理标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开标现场应出席的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监理标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指2007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类似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水县水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话:139*****634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话: 188*****682
招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
附1: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农村自来水工程(清泉水厂管网延伸(一期)、八都水厂管网延伸(一期))项目实施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内容 | 招标金额(万元) |
监理标 | 吉水县清泉水厂、八都水厂 | 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 费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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