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电动执法巡逻车招标公告
城管局电动执法巡逻车招标公告
盐都区城管局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
盐都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YDZCG 2017-XJ002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都区城管局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
2、采购内容:盐都区城管局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3、报价范围:电动巡逻车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数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参数。
4、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8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巡逻车制造厂商或电动巡逻车制造厂商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动巡逻车销售)。
2、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
1、质量要求: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现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供货要求
1、网上公示三日后,成交供应商应同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10日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交付采购人使用。(特殊情况从其约定)。
2、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实物与参数一致,达到采购方的质量要求,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额的,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五、付款方式
货物供货安装到位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待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全部付清。
六、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3室,电话:********)开具收据。交纳时间及方式:必须在询价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汇入账户: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七、询价材料内容
(1)报价清单(样式见附件);
(2)如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 ?销售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5)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盖章签字作为无效报价)。
八、询价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询价响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5:00时止。请将《询价响应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5室电话:********),不接受快递投送,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注:本项目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材料时还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若供应商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采购单位将拒收(退回)其询价相应材料文件。
(1)询价响应材料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所有原件、电子档(如有)不装订,直接放入询价相应材料“正本”封袋中,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2)所有询价响应材料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咨询与投诉
本采购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之规定。
财政监督电话:董靖 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人:韩建华 联系电话:0515-********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江苏领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国辉 联系电话:****-********、18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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