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房及设备、庭院路灯)节能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洗衣房及设备、庭院路灯)节能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河宾馆(洗衣房及设备、庭院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河宾馆(洗衣房及设备、庭院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5)197号、鹤节减示范班(2016)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河宾馆(洗衣房及设备、庭院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81号;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有已完成的至少1项类似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施工图纸】。
5.2.招标控制价:857827.33 元
5.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15: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3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32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理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 系人:路女士电 话:155*****114 邮 箱:hbf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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