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锂电池招标公告
高温锂电池招标公告
北京石油机械厂高温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17-HW031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北京石油机械厂高温锂电池采购项目已由北京石油机械厂以ZBXMSP-1|********01批准,招标人为北京石油机械厂,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是北京石油机械厂高温锂电池采购项目。高温锂电池是北京石油机械厂的井下仪器所需要的供电单元。
2.采购数量:采购总量为265个,包括四种规格,每种规格的采购数量见下表。
货物名称和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7.2V高温锂电池
D型,-40℃~150℃,11Ah
20
个
2
21.6V高温锂电池
D型,-40℃~150℃,11Ah
20
个
3
14.4V高温锂电池
DD型,-40℃~150℃,27Ah
200
个
4
10.8V高温锂电池
DD型,-40℃~150℃,27Ah
25
个
总计
265
个
3.交货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能源南街9号院北京石油机械厂(北京市)。
4.交货期及其他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为止,整个供货周期不得超过4个月,而且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月内,完成合同中包含的4种电池,每种电池不少于采购数量一半的供货。
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7.质量和技术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8.质保期和服务:产品自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全面负责;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产品,同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9.其他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HYXY-ZB-2017-HW0317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产品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 应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的制造或销售经验,业绩良好且不少于3年,至少提供2项2014年至今完成的对同一客户年累计金额3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2014年至2016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和证明材料。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委托代理商投标时,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参加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 月24 日至2017年3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电汇方式向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2017- HW0317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账 号: 020 022 511 900 671 1077
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格证明资料及邮寄信息后 2日内寄送,采用收方付费的邮寄费用结算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4 月14 日9 时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电汇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账户,账户信息与本招标公告第四条的汇款账户信息内容一致。
4. 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7-HW0317 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招标人:北京石油机械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yxy_zb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账 户 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020 022 511 900 671 1077 行 号:102 100 022 517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北京石油机械厂高温锂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YXY-ZB-2017-HW0317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2
所投项目标段
——
3
潜在投标人 联系方式
姓名及职务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4
是否需要邮寄招标文件
?是 □ 否
5
邮寄标书的地址
6
招标文件信息
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7
电汇方式及金额
?个人汇款 □公司汇款 金额:元
8
购买人签字
9
购买时间
注:1、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此表中登记的内容不符,且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招标机构修改的,将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2、以正式印刷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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