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州市农业局工会工作的需求,本着实用经济的原则,按照《工会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穗财行【2014】455号)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农业局工会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对局系统各工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任务
本服务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以下审计服务:按照财务工作制度和工会经费使用要求,对市农业局工会及下属各工会组织(共18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的经费收支、预算编制、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审计,依据审查出的问题出具纠正事项或建议事项的报告。
二、审计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专账核算;
(二)被审计单位工会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和挪用等;
(三)确认被审计单位工会经费和现金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
三、审计服务要求
(一)对事务所的要求
1.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4.已进入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单。
(二)对参加经费审计人员的要求
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2.熟悉工会财务会计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成交供应商需派出充足、合格的5名以上的人员进行审计。
4.需成交供应商派员3名(由1名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带队)出外勤,具体业务由采购人提供被审计单位地址及联系人并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分配。
四、报价要求
(一) 报价方式为报总价,请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
(二)报价人的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7日。
六、承担企业评审办法及工作进度
(一)广州市农业局工会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企业及递交的报名表进行择优评审确定承担企业。于2017年3月30日前确定1家承担企业。
(二)承担企业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3个作日内签订协议书并提供中标通知书。
(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完成委托内容并出报告。
七、项目经费和付款方式
服务经费3万元。服务项目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费用。
八、违约条款
如成交供应商未经同意更换主要的审计组人员(特别是带队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审计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1105。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
******** 广州市农业局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