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综合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生产综合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
招标编号:WTZ2017-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下达《2017年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第一批更新改造(含保价)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2017〕63号)批准建设,现施工图审查已完成,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路局更新改造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伊宁客车整备所生产综合设施配套工程包含生产及办公房屋,配套水暖电设施,客车整备所内及伊宁站通信、信号、信息相应配套改造。站场高低压电力及伊宁站场配套牵引供电改造,站场给排水及车辆工艺管道,道路,场坪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新建伊宁客车整备所生产综合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生产生活配套房屋(含水电暖通信),室外水、暖、电、通信,压缩空气管道、构筑物等,信号、电气化、道路专业工程等,以及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中的全部内容(不含检修作业平台、真空卸污、起重机、地面电源、电控试风、落轮机等设备)。 主要包含桥涵;通信、信号及信息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章节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1个。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24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所有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有也可。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质量状况稳定,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和铁路营业线工程的施工业绩,有良好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4、近3年(2014年4月-2017年3月)应具有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及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管理经验,10 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2017年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副经理须具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自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乌鲁木齐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稳定问题或一般C类(不含)以上铁路交通事故的。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8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捌拾万元整),形式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7年3月29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7年3月29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7年4月14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 邮 编:830026 联 系 人:韩红、张立民 电 话:****-*******、******* 传 真:0991-*******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0735 账 号:140*****084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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