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16年1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平山县2016年1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工程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平山县2016年1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平山县城子沟村、马峪村、武家庄村、西黄泥村、新马舍口村、北罗圈村、南罗圈村、冀家庄村、井沟村、西马舍口村、曹家沟村、顺子沟村、高洼村、石家庄村共14个村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和企业融资,已落实 合同估算价:约2900万元 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要求:2017年6月15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法人参加报名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参加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持申请书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招投标业务。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泰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冰 电 话:152*****313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 话:****-******** 152*****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