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川监狱罪犯食堂四月份蔬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安徽省潜川监狱罪犯食堂四月份蔬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QCJY-ZB-*******

(一)采购标的

我招标办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徽省潜川监狱三月份蔬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17年3月28日09: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监狱办公楼四楼420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①单位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付款回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叁包,可分包投标。

第一包:蔬菜;

第二包:鲢鱼2200斤。

具体需求规格详见附件表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相应资质的物资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种植户、经销商、代理批发商;

5.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良,所供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

(三)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通用标准,满足询价函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因供货不及时或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3.具体验收方法为供方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

(四)、报价要求

1.中标价格包含所需的货物价、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检测费、人员工资、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及售后服务、税金、招标采购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次报价将不予评审。

3.中标价格一经确定,送货的第一个星期内不得变动。从送货的第二个星期开始,市场价格变动超过10%的(不含10%),10%以上部分价格另计(价格参考周谷堆市场同期同类价格),必须是货到验收时提出,货到验收时未及时提出加价的,视同自动放弃加价。请各报价单位按照市场同期如实报价,如发现恶意低价中标者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

4.按照询价文件所需的产品报价,列出所报产品的包装规格、产地及详细说明;写明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中标价格一经确定后不得变动。

(五)报价书格式及要求

1.报价书自行制作。

2.报价书的编制

(1)投标人必须准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的报价书,且装订成册,正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否则报价书将不被接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公司及报价产品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培训、质量保证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3)报价文件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凭银行转账回执至招标办公室进行确认,后经安徽省潜川监狱财务科验资确认资金到账情况。本次分为两包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蔬菜5000元、第二包鲢鱼5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账至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交纳);

收款单位:安徽省潜川监狱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庐江县白湖支行

银行账号:****************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省潜川监狱罪犯食堂物资采购投标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货单位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投标保证金自动变成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无息)。

(七)评审方法

在潜川监狱招标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下,由招标办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成员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所有报价文件现场拆封、评审。

评审原则: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比质比价,不保证参与报价供应商成交。评审结果报请潜川监狱招标工作领导组核准确定供应商,并通过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Home/Index)、潜川监狱综合信息网发布公示,告知报价人,接受监督。

(八)合同生效: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九)交货地点:安徽省潜川监狱。

(十)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约定。

(十一)交货需求:

1.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材料(如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使用说明材料。

2.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的要求执行。

(十二)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约定。

(十三)其他说明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安徽省潜川监狱招标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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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蔬菜 食堂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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