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QCNM-H-2017-1003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 的赤峰油库迁建EPC总承包项目,已得到股份公司的批准(石油计〔2016〕272号),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所需资金来源是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6105.99万元,考虑65%自有,35%银行贷款。,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人。诚邀具备条件的申请投标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的规模、能力;
1)赤峰油库设计总库容6.0×104m3,柴汽比1.1:1,为二级油库。油品通过铁路入库,公路出库。2025年周转量72×104t/a,其中柴油38×104t/a,汽油34×104t/a,年平均周转17次。
2)项目总占地面积220亩。其中库区占地面积129.2亩,库内铁路占地56.3亩,库外铁路占地面积8.3亩,管道末站预留地26.2亩。
主要工程内容
1)建地上立式钢制储罐12座,其中包括10000m3拱顶储油罐2座、5000m3内浮顶储油罐8座、3500m3消防水罐2座;
2)建汽车装车岛4座。设汽车下装鹤管12套;迁建油气回收装置1套,处理规模300m3/h(吸附法)。
3)建双侧铁路卸油栈桥1座,52车位26鹤位,长312m,宽2.5m;
4)建综合办公楼、化验室、营业控制室、润滑油仓库、非油商品配送仓、消防泵房及变配电室、卸油泵房、守卫室、阀组间、含油污水处理间;建汽车装车泵棚、汽车装车罩棚、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储罐基础等建构筑物;
5)设10000 m3固定冷却喷淋装置2套,5000 m3固定冷却喷淋装置8套,泡沫泵2台,消防泵2台,平衡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1套,消防稳压装置1套;
6)设信息化系统、油库过程控制系统、油库消防控制系统、油气回收系统各一套。信息化系统在油库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各自动化操作站数据的统一集成,为上级业务管理系统提供标准数据接口,为上级公司及油品二次配送系统、批发系统提供基础的生产数据。
7)设语音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2)工程项目的能力: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分公司的成品油资源主要来自东北地区中石油下属炼化企业,包括抚顺石化、吉林石化、大庆石化、锦州石化、锦西石化等,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成品油供应链。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炼油基地,炼厂多,其原油加工能力约占全国40%。大庆、吉林、哈尔滨、锦西、锦州、辽阳、抚顺等地炼厂总加工能力超过7000×104t/a。油源通过铁路从东北地区炼厂运入,供应可靠。
赤峰油库建成后通过公路发油,主要承担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旗、敖汉旗、翁旗、宁城县等三区三旗一县的油品供应任务,平均配送半径80km,配送中石油加油站135座。
(3)招标范围: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物资采购、施工、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等全面负责。
(4)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赤峰市红山经济开发区
(5)工期:2017年4月26日-2017年11月30日,2018年3月15日-2018年6月15日。
(6)投资来源: 65%自有,35%银行贷款。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资质要求:
①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
③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业绩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业绩。(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副本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业主座机联系方式等作为证明材料。)
④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⑤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⑥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提供给项目实施人。
⑦必须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名单及社保缴纳凭证。
⑧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参与项目所有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⑨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办理油库项目消防验收手续办理及油库整体验收(格式自拟)。
3.2 信誉要求:
① 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在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② 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③ 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如你公司对本工程总承包感兴趣,请按本招标公告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无犯罪记录查询、社保缴纳名单及缴纳凭证及投标人承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套,资格后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
5、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8. 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中标。
9.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0">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行号:********6122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坤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nmgzszb@163.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增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 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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