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机务系统油脂及防冻液公开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WT1702-0234-物资-YW-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局的委托,对武汉铁路局机务系统油脂及防冻液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J-001(防冻液)、J-002(铁路机车空气压缩机油)。
本次公开谈判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本次公开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三、谈判主要日程安排
1.谈判文件发售
1.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大厅)。
1.3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三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1.4若供应商不来发售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可将以上三份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
1.5本项目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50元,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接收。供应商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本次公开谈判的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和现金方式发售。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1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行号:
********0162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2.1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必须于2017年4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在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2.2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11时00分。
2.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公布首次报价
3.1公布首次报价时间:2017年4月7日,相关包件评审工作结束后。
3.2公布首次报价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3.3本次谈判采购仅向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公布相关包件的首次报价,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及其报价不进入公布首次报价环节。
4.谈判时间
4.1谈判时间:自2017年4月7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
4.2谈判等候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五、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谈判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谈判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铁路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4室
电话:
***-********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谈判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及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J-001(防冻液)
| ********0044
| 防冻液
| ANtifrogen N 56/44 HX1专用
| kg
| 320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提供投标产品相关报关凭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5.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江岸机务段、大功率
| 站段通知,随货提供同批次号化验单和相关报关凭证
|
2
| J-002(铁路机车空气压缩机油)
| ********0002
| 铁路机车空气压缩机油
| Anderol 3057M
| kg
| 6175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提供投标产品相关报关凭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5.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机务系统
| 站段通知,随货提供同批次号化验单和相关报关凭证
|
附表1
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企业经营范围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申请谈判项目
(多个包件时包件号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包件号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谈判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帐号、开户行
|
备注
|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