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并经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纪要【十六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管辖区内。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垃
圾中转站更新改造;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提升改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环卫专用车辆设备购置 | 按全区道路和绿化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量测算,全区 共需环卫专用车辆 407 辆,其中存量资产 64 辆(根据《资产 评估报告》,有75 辆存量车辆满足继续使用年限要求,64 辆 纳入现阶段使用,11辆作为储备;其余 139 辆车只考虑资产, 不再本项目中继续使用),2017 需要购置环卫专用车辆设备 343 辆。其中: 吸粪车新购 7 辆,垃圾收集清运车新购 39 辆,道路清扫保洁 车新购43 辆,微型扫路车新购 15 辆,护栏清洗车新购 2 辆, 多功能养护车新购 3 辆,电动三轮保洁车新购 234 辆。 |
2 | 垃圾中转站 | 全区内共有 17座垃圾中转站,其中 30t 规模的中转站 1 座; 50t 规模中转站 16 座;按 8 年更新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更新 改造。 |
3 | 公共厕所(含移动公厕) | (1) 全区公共厕所 2017-2020 年建设目标为 89 座。其中:2017 年新建 59 座,2018 年新建 11 座,2019 年新建 10座,2020 年新建9 座。 (2)按 15 年更新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更新改造。 |
注:若特许经营期内,根据市级、区级相关要求,现有公厕及中转站不能满足相应要求时,由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新建及提升改造内容。
2.1.3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包括:
(1)清扫保洁,具体包括西山区主城区七个街道办事处区域(墙到墙两米以下)内涉及的道路、广场、公园及城中村、无人管理小区及院坝的清扫保洁(含雨水篦子的清掏、可视范围内两米以下小广告清理、城市家具保洁及环卫设施保洁等);
(2)交通隔离栏清洗;
(3)绿化带保洁;
(4)垃圾收集转运(包括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城市废弃物等)、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维护及设备升级改造及涉及车辆设备的维护更新;
(5)政府直管公厕的管理维护;
(6)环卫车辆的运营管理及更新;
(7)环卫应急、重大活动、洪涝预防、凝冻及雪化处理。
本项目运营范围及内容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增减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调整移交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具体运营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运营范围 |
1 | 清扫保洁 | 全区道路清扫保洁 *******.86 平米(不含交通隔离栏和绿 化带保洁面积)。具体包括西山区主城区七个街道办事处 区域(墙到墙两米以下)内涉及的道路、广场、公园及城 中村、无人管理小区和院坝的清扫保洁(含雨水篦子的清 掏、可视范围内两米以下小广告清理、城市家具保洁及环 卫设施保洁等)。 |
2 | 交通隔离栏清洗 | 全长 75890 米、面积为 75824 平米的交通隔离栏清洗。 |
3 | 绿化带保洁 | 全区面积为 *******.09 平米的绿化带保洁。 |
4 | 垃圾收集转运 | 全区垃圾收集及清运,根据 2016 年垃圾收集及清运量统 计为 730 吨每天。 |
5 | 公厕运维 | 政府直管固定公厕 145 座及 20 座移动公厕的运维管理。 |
6 | 环卫车辆 | 全区 407 辆环卫车辆的维护管理及更新。其中:新增车辆 343 辆,存量 64 辆。 |
7 | 应急处置 | 环卫应急、重大活动、洪涝预防、凝冻及雪化处理。 |
2.1.4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16966.47 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有权部门审计确定为准。********0">)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 T0T+ROT+BOT(转让-运营-移交;改造-运营-移交; 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西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组建项目公司(SPV)(其中:城投公司持股 30%,社会资本持股 70%),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改造、设备采购、运营管理服务和移交工作。
2.2.2政府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西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
2.2.3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国家及省市级补助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市财政配套建设资金;申请人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
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除本项目资本金及资本公积外,缺口资金 10109.75 万元,占预计总投资约 70%,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筹集。社会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者差额补齐承诺,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融资资金用于本项目新建、改扩建、运营、管理。
2.2.5项目合作期限:
自 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 16 年。其中 2017年至 2020 年为建设运营期,2021 年至 2032 年均为运营期。
合作期满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主体。
2.2.6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政府付费部分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绿化带保洁及公厕运营管理服务费等。
使用者付费部分为:化粪池清掏清运收入、公厕广告及商铺经营收入、作业车辆及设备对外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2.3服务要求及标准
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98号)的内容,达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环卫机械化降尘低尘作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82号)中《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且满足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重点片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导则(标准)》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79 号)的相关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作业相关行政许可证明性文件。
3.4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具有6个县区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的环卫一体化项目(单项合同范围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
3.5财务状况: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6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须提供其银行信用级别证明文件,且银行信用级别不低于A级(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银行信用级别证明文件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不得低于本项目估算投资额(即16966.47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7商业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环卫一体化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SPV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按照昆明市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
3.9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