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砂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砂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莆田市秀屿区山亭乡
总 投 资
1000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自筹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0594-*******138*****638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砂料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山亭乡
3、项目概况:采购海沙约800万立方米
4、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招标文件、清单、单价参考价、预算价、材料价格咨询,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玖万伍千元包干。(含专家评审费)
四、报名条件
  1、人员技术力量雄厚,一年内未有不良记录,并有良好行业道德;
  2、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具备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及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以上两种资质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声明)
3、非本省甲级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须在福建省内注册分公司。
五、提交材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非本省甲级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在福建省内注册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无论何种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均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提交时间:2007年元月29日8:30至9:00,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工程四层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1、中标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抽签确定后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逾期未能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应当根据业主要求随叫随到。
十、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十一、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建设单位: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4-*******138*****638
时间:2007年元月26日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1-29 8: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1-29 9 时
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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