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7年迎省“两项督导评估”实验室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永兴县2017年迎省“两项督导评估”实验室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永兴县2017年迎省“两项督导评估”实验室成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永兴财采计【2017】55号、采购代理编号:HNYG-CZCG2017-01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2017年迎省“两项督导评估”实验室成套设备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④.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期(2016年7月-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⑦.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⑧.要求投标人按照“永检发﹝2014﹞22号”文件,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上(资信证明指新成立的公司)。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⑩. 要求投标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31 日,每日上午9 时到12时,下午 14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永兴县环保局1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永兴县环保局7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兴县银都大道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 陈先生、王女士 电话: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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