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工程实训中心采购金工实习耗材的询价文件
扬州职业大学工程实训中心采购金工实习耗材的询价文件
扬州职业大学工程实训中心采购金工实习耗材的询价文件
文件编号:
我校工程实训中心采购金工实习耗材,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耗材内容:详见文后附件。
二、交货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三、报价单位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法定销售资质和相应产品供货能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苏龙 电话:****-******** 电邮:********5@qq.com">********5@qq.com
项目联系人:张晓滨 联系电话 187*****453
五、资料及报价单投送要求:
请于2017年 3月 29日下午14:30前将报价单(有质保时间的请注明)、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联系电话等资料一式三份盖章密封,邮(快)递或送至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扬州市职业大学行政楼101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超时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和评标:
1、投标方的投标书由招标方严格保密,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书不予退回。
2、学校纪检监察处监督招标全过程,开标前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当众拆封。
3、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同时评标小组对企业资质、业绩、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排名及中标单位。
六、合同订立
1. 中标方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对产品的数量、配置做出调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
3. 投标书及投标方投标时的承诺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七、供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我校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后,供货方应于2017年 四月 二十日前供货结束,货物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全款。
八、违约责任
1. 供货商如果延迟完工时间超过十天,我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
2. 若供货商提供产品与询价函、合同不符,或验收质量不合格,我校有权解除合同,退回或更换所有产品,并要求供货商赔偿不低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 由于我校责任不能按时付款,按相关法律支付违约金。
4、若供货商违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供货商责任。
八、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电话:****-********
附件:1、2016-2017工 程 实 训 中 心 耗 材 询 价 表----钢材
2、2016-2017工 程 实 训 中 心 耗 材 询 价 表----工量刀具
3、2016-2017工 程 实 训 中 心 耗 材 询 价 表---- 杂件
扬州市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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