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信号灯改造置换新增、绿波渠化方案及交安设施改造等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局委托,就林州市信号灯改造置换新增、绿波渠化方案及交安设施改造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林州市信号灯改造置换新增、绿波渠化方案及交安设施改造等项目
二、采购编号:LCG-2017-31CG-2017-033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共分为2个包,各包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服务期限 | 项目需求及 技术要求 |
A | 林州市信号灯改造置换新增、绿波渠化方案及交安设施改造 | 工期: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B | 交安设施维修、维护 | 服务期限:一年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A包投标人资格
4.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4.1.3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4.1.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4.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B包投标人资格
4.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4.2.3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4.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4.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一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或2016年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原件现场核对,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3 招标文件费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等。
8.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8.7 本次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公安局
机构代码:
********-x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137*****50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5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