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
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项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工程名称: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
(二)项目编号:QMJD-2017-0324
(三)采购人:陆军清煤降氮改造工作办公室
(四)采购地址:北京市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主体采购项目。为加速推进陆军驻京部队清煤降氮改造工作,力争尽快展开施工,现需采购第三方机构编制清煤降氮改造工作项目建议书。本项目为一个包,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项目说明。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预算金额:¥4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企业。
(六)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甲级及以上建筑市政公共(燃气热力)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3月29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3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装甲兵工程学院)。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响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上发布。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立阳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
邮政编码:100072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