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庄河风电主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载复合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连庄河风电主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载复合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庄河风电主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载复合地基处理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船重工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连庄河风电主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载复合地基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
2.3建设规模:地基处理的面积9366㎡,地基处理分两遍工序完成:工序一,振冲碎石桩施工,桩径1.2m,桩间距2.2m,桩长约14.7m,共计1990根;工序二,强夯施工,能级3000KN.m;满夯一遍施工完成。按相应标准进行第三方检测。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2年3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400万元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2年3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在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400万元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每一年净利润均未出现亏损。
特别注意: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不得在目前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4.2条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a********@163.com并致电***-********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标书。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报名优先者为准。
4.4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 时;
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 日 9:00 整,地点为:北京月坛宾馆聚仙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重工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军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电话: 138*****5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联 系 人:孙焕民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a********@163.com
2017年3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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