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GP-2017-H-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JGP-2017-H-01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反恐安全域与公安网数据交换链路硬件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9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安全隔离网闸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5. 投标人所投安全隔离网闸须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GB/T28181协议标准检测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6. 投标人所投安全数据交换系统产品的厂商,须入围通过公安部组织测试的接入平台厂商名单,提供证明材料。7.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3-26到 2017-03-3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发售、现场领取,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一份且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06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4-06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尚春婵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1号(天津公安北辰分局院内)。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家兴:135*****3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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