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0089
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
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1、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具体承接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建设。现就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其它说明
1、项目名称: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全厂部分道路施工
2、建设地点: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现场。
3、规模: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工业园区中部。规划年产810万吨铁、850万吨钢、850万吨一次材,主要生产高档薄板和中厚板产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码头、成品码头、综合料场、两台烧结机、两座大型高炉、四座转炉及连铸、热连轧生产线、冷轧生产线及带钢处理线、炉卷轧机产线和搬迁宽厚板产险等,及相应项目配套公用辅助设施等。
厂区主要路网设置:
厂区用地范围西邻厦门路和204国道,南靠疏港大道,北接临港路和沿海大道。
东西路网:烧结、球团和高炉之间设24m主干道为中央大街,向西和204国道贯通,烧结和原料场之间设16m宽主干道为烧结路,原料场南侧各设16m宽主干道为环厂南路(建议向西和204国道贯通),高炉之间,煤气柜南设12m宽主干道为动力路,高炉和转炉之间设20m宽主干道为铁钢炉,四条轧线北侧设置24m宽主干道为聚鑫路,向北和疏港路贯通。
南北路网:厂区西侧沿护厂河设24m宽主干道为沿河北路,向北和临港路贯通,热轧和冷轧之间设12m宽主干道为热轧路,热轧和炉卷之间设12m宽主干道为炉卷路,炉卷和厚板之间设12m宽主干道为厚板路,厂区东侧设16m宽主干道为沿海路,向北和沿海大道贯通。原料场西侧设24m宽主干道为沿河南路,向南和疏港大道贯通。
4、招标范围: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现场范围内,以中央大街为界,中央大街以北、沿海路以西场内等道路施工招标;中央大街以南场内道路和东环路等道路施工招标。
5、道路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图纸附件。
6、具体计价方式及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计价方式及投标报价要求”。
7、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由投标人承担)。
二、标段说明:
二个标段:
标段一: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中央大街以北、沿海路以西场内道路施工招标,包括:水厂路、炉卷路、厚板路、冷轧南路、炼钢西路、炼钢东路、炼铁区域道路(西路、东路、矿槽东西路和水渣微分南路等)和铁水运输专线道路等道路施工。
标段二: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中央大街以南场内道路和东环路施工招标,包括:烧结区域道路(球团西路、烧结西路、仓储南路和原料场东路等)、焦化区域道路(焦化东路、焦化西路、化产东路和化产南路等)、电厂区道路、LNG南路和东环路等道路施工。
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同时投两个标段时,投标文件按照标段划分分别装订成册。不管投哪个标段,均必须在标书封皮显著位置标明“标段一”或“标段二”,不标明的,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三、工期
1、工期要求
1.1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2.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对于招标人要求工期和最终的竣工日期,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如果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工期提前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在投标报价中计取由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2.3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招标承包范围所有工作的工期。
3关于工期的特殊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其承诺的中间交接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3.2工期(最迟时间):
本合同工程开工令签发后, 工期为90日历日,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一)投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资质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
3、自2012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和竣工报告原件,以此为准。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提供业绩复印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最多提供八项。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视为合同业绩无效。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3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且在以往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项目经理班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招标人视情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招标人就以上条件及资料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2日 至2017年3月29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206室(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4月20日9: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报价唯一。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因资格后审,注册成功后,不进行审核;点击报名,已报名成功的项目将消失,系统给予报名成功的提示,不必理会系统给予的“上传业绩”、“交费”等提示,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 8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招标“标段一”或“标段二”);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九、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为方便退还不出具收据。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全厂部分道路(第三次)施工招标“标段一”或“标段二”)。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1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投标保证金退还:王女士 ****-*******
十、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日照分行
账号:****************25
交款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sdgtrz@163.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用注册的用户名在招标文件中点击“招标文件查询”中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三、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二楼201室(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
投标联系人:金工 ****-*******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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