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斗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旦斗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旦斗寺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SCHQ(QH)-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旦斗寺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4】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
(2)招标内容:包括大经堂(含大伙房)、比丘阿吉达殿、热杂帕殿、智软殿、阿尼鲁加殿、阿尼鲁加山殿山门、堪布拉章殿、三贤者修行殿、弥勒殿在内共九处文物建筑本体维修以及院落的维修。维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8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SCHQ(QH)-GC-******* | 旦斗寺修缮工程 | 文物建筑修缮与保护 | 开始日期:2017年4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的企业;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度)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藏传佛教寺院维修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备案表(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在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公布的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人员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中,业务范围必须有古建筑维修保护),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本企业为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三年内(2013-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持下列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用于备案,原件审核后退回。 图纸另行收费,与报名费一同收取。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 齐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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