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杭宁高速以东道路保洁及村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长兴县杭宁高速以东道路保洁及村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杭宁高速以东道路保洁及村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WCG-2017-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长兴县杭宁高速以东道路保洁及村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 1项 | 14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保洁类项目。
(二)具备环卫相关作业车辆:8吨及以上洒水车1辆、3吨及以上扫路车2辆、垃圾压缩车2辆、吸污车1辆、垃圾运输车1辆、快速保洁车5辆(自行改装的除外)。以上环卫车辆均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无效。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 2017年3月27日-4月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不接受邮寄和传真)
3.报名地点: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501室(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提交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投标本单位环卫车辆的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5. 采购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8000元。请于2017年4月17日14:00前向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7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4月17日14:00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5*****002
2、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传真:****-*******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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