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央转移支付装备余款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2015中央转移支付装备余款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中央转移支付装备余款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杨文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满城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中山西路1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路十方商贸城10号楼6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永诚代理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全光谱CCD照相系统、掌纹自动识别系统、手机信息全项采集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手机信息全项采集仪需提供公安部认证有SIS生产厂家提供的有效接入证明(加盖厂家公章)。3、所投产品(复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的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全光谱CCD照相系统、掌纹自动识别系统、手机信息全项采集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厂家公章);手机信息全项采集仪需提供公安部认证有SIS生产厂家提供的有效接入证明(加盖厂家公章);拟供复印机在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在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6-333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