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堡村村屯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安堡村村屯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平安堡村村屯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平安堡村村屯路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16〕2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村屯路工程4.64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4.5km,沥青混凝土路面0.14km。
2.2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2017年6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玉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温 馨 电 话:****-********
2017年3月27日
标签: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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