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服务区污水设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SZ1702-ZC/SF-054S)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服务区污水设备改造工程
地 点:蓝商高速蓝田服务区/商州服务区服务区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蓝商高速蓝田服务区(K1464+776)污水设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蓝商高速商州服务区(K1406)污水设备改造工程。蓝商高速服务区处于正常运营中,原有污水处理设备由于运行时间较长,故障频发,处理后的水质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经调研后认为在原有处理系统后再增加一台污水处理设备和一个蒸发池,处理后达到环保标准和零排放。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4月25日起至6月24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乙级);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三级)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证;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3.7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装备设施及技术人员;
3.8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
3.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10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具有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状况;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业绩合同(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9:30时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5.3 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会议室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镇大寨村
招标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
联 系 人:孙东 杨波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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