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路面沉陷及桥头跳车处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路面沉陷及桥头跳车处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路面沉陷及桥头跳车处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YZ2017-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路面沉陷及桥头跳车处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冀交投事[2017]73号”文关于2017年度高速公路养护投资计划的意见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7]41号”文核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招标人为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集中在K24+000-K43+000范围,但并不仅限于此桩号范围。具体段落见《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路面沉陷及桥头跳车处治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2设计周期
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按施工合同段划分相对应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勘察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4.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月17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村38号
地 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067000
邮政编码:050000
联 系 人:刘蔚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
电 话:****-********
传 真:****-********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图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价优先;报价相同的,以满足附录2的业绩金额累计高的优先。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所附公路勘察、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实结果一致,如核实结果不一致或网上信息不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则该公路设计资质将不予认可;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所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实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则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规定,则该业绩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3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未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
④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5)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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