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水厂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二水厂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0]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
标段编号 ****************-BA-001; 标段名称 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设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3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4月10日
公告信息 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
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招标人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涟水县郑梁梅大道南侧第二水厂院内。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成后日供水10万吨,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和施工图的报批报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水处理工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综合管线、道路铺装、绿化景观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
2.4 服务期: 4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拟选派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说明: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材料,第3.2、3.3项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第3.1、3.4、3.5、3.6、3.7项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报价 60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 业绩 20 企业自201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期规模不小于10万吨/天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输水管道、管网设计除外),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期规模不小于10万吨/天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输水管道、管网工程设计除外),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得分。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盖章或招投标交易中心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 信誉、奖项 16 (1)投标人通过ISO9001认证的,得4分;
(2)投标人获得工程设计行业AAA级诚信单位的,得4分。
(3)企业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期规模不小于10万吨/天的给水工程设计(输水管道、管网工程设计除外),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每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优秀设计奖,每一项得1分;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证书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4 人员配备 4 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工职称的得1分;
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造价等专业各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一人得0.6分;最多得3分。
注:一人具有多个等级职称的,按最高等级的计分。


说明:
1、上表中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上表中提供的所需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从网上获取,获取时间:2017年3月22日开始
地点: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2获取方式:登录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下载。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913;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9时00分;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开标二室。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涟水县郑梁梅大道 地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江苏永勤
联 系 人:赵湘东 联 系 人: 张付洋
电 话:139*****538 电 话: 0517—********189*****718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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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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