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教学实验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1-2251-GXYL 代理编号:YLGLJ********-Q

三、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采购预算:33.815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体质辨识软件
1

供广西师范大学健康管理实训室使用。

2
电子血压计
2


3
血糖仪套装
1


4
便携式雾化器
1


5
体重身体脂肪仪
1


6
腕式脉搏血氧仪
2


7
心理引用CT治疗系统
1


8
智能反馈型音乐放松催眠治疗系统
1


9
脑波治疗仪
1


10
心理宣泄系统
1


11
人体成分分析仪
1


B分标(采购预算:66.185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医学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1

供广西师范大学健康管理实训室使用。

2
运动智能手环
2


3
沙盘
1


4
移动硬盘
2


5
U盘
2


6
数码摄像机
1


7
笔记本电脑
2


8
平板电脑
2


9
跑步机
1


10
健身车
1


11
椭圆机
1


12
便携头戴式无线话筒
2


C分标(采购预算:2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通风橱
2

供广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心使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另:A分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6年3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4月6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②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否则,邮购不成立。
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

邮购谈判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10

七、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为叁仟叁佰元整;B分标为陆仟陆佰元整;C分标为贰佰元整(以上分标均须足额交纳)。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自然人除外)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10】,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被授权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雯;联系电话:****-**************;传真: ****-*******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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