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

  贵阳市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阳市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2、建设地点:贵阳市花溪区

  3、项目概况:贵阳市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花溪河流域的截污系统完善、生态景观打造和防洪排涝功能提升等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工程措施。贵阳市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01亿元,其中,花溪河治理(经开区)1.22亿元(含景观改造882.5万元),花溪河治理(花溪区)2.79亿元。本项目整治河道为花溪河13.95km长河道,即花溪水库至三江口河段,建设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分述如下:

  (1)花溪河流域排水系统的完善改造

  通过污水收集管网的完善、分散式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全面控制花溪河水环境的外源污染;治理范围主要为花溪水库坝下至三江口处的沿河截污系统,总长度约13.95km,其次为洛平、养牛、大水沟等区域排水干线的完善优化改造。

  (2)花溪河河道清淤、固定坝改造

  河道清淤:本次河道清淤治理的范围是花溪河的下游即中曹司水厂——三江口段,洛平、养牛、大水沟等几条排水干线,清淤量约为24.7万m3。

  固定坝改造工程:中曹司水厂上游至下游三江口段3座固定坝改造,在固定坝的两侧修建小闸门,清淤时,开启闸门,共增加6个手动闸板。

  (3)花溪河水环境监测

  在花溪水库至三江口段共设置水环境监测点5个,分别为花溪水库出水口(原花溪水库大坝监测点)、十里河滩起点、孔学堂中曹司水厂取水点附近(贵阳市生态委已设置)、十里河滩终点和三江口,除原有监测点位,本次新增三个,利用南明河现有的监控平台,与生态委的监控数据进行共享,共同监测花溪河的水质变化,对花溪河的水环境信息进行综合监管。

  (4)花溪河下游景观改造

  整理范围:腾龙湾至三江口段,长度约2.8Km。

  对截污沟进行景观铺装美化改造。在截污沟上以错缝方式铺装青石板,并安装石质护栏作为基本安全防护手段。使整个河道从安全、功能、景观等多方面有质的提升,改造长度约4.1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灰土搅和、材料运输和装卸、土石方填挖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2、CO 等。

  2)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3)水环境

  项目在施工期内所产生的泥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会随着施工场地的排水沟、排水管道进入附近的水体中,会对水体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做好施工期废水的防治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对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2)运行期

  1)水环境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统一收集外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

  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源,且污染物浓度较低。

  3)声环境

  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水泵等机电设备噪声、进出本项目的机动车噪声、游客的吵杂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1)声环境

  施工现场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施工噪声标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从声源上控制: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工艺;②改造施工方法和操作方法,防止产生高噪声、高振动;③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努力使噪声、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2)环境空气

  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符合规范的围蔽设施;在建的三层以上的建筑物设置楼体围障;施工工地场地实行硬地化;施工期间每天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清除余泥渣土;在施工工地设置沙石、灰土、水泥等建筑材料专用堆放场地。余泥排放场所和施工工地,应当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余泥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

  3)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收集外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后,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很少,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轻微,且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单位必须向贵阳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淤泥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2)运行期

  1)水环境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游客洗手冲厕用水、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统一收集外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

  本项目停车设施与机动车入停车设施的车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建议采用合理布置通道、停车设施、增加出车库入口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设施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此外,还应加强周边地区绿化。

  3)声环境

  水泵房经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再经墙壁隔声之后,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区内设置汽车减速缓冲带且禁鸣喇叭,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则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各噪声污染源经过以处理后,项目边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在主要公共场所、规划路附近设置分类垃圾箱;建立公园区内清洁队,负责收集垃圾箱中的垃圾,以及清扫垃圾;生活垃圾试行袋装化,区域内所有垃圾均采用大塑料垃圾袋封存,并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花溪流域水质现状。工程施工、占地等活动会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除工程占地为不可逆影响外,其它不利影响多为暂时、可逆的,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大多可以得到预防和削减。工程占地虽为不可逆影响,但其影响较小,未超过环境承受限值。

  总之,贵阳市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利影响时间长、累计效应强,不利影响多为暂时的、可逆的,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敏感要素。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花溪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6*****177

  邮箱: ********9@qq.com">********9@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0704

  邮编:550018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130*****968

  邮箱:********9@qq.com">********9@qq.com

  七、保留时间:10天(2017年3月10日~3月20日)

  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