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公园公用设施招标公告
永和公园公用设施招标公告
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州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委托,就霍州市永和公园公用设施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SXSSJHHW-2017-004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永和公园公用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20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道路照明设备的销售及安装、太阳能路灯、电线电缆等内容;
7、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6)就本项目所在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三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北京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多功能室评标四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州市农业林业委员会
联系人:高雅鹏
联系电话:187*****009
代理机构: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132*****548
2017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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