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中医医院听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萝岗区中医医院听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询价人”),就本医院所需的听力筛查仪及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及相关资料,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28日到2017年4月7日17:00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听力筛查仪1台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听力筛查仪需求说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4.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若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为一证,则须提供三证合一后有效的营业执照。)
5. 依法取得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 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注册登记表。
7. 报价人是经销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其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经销商产品、有效期、授权地区及产品售后维修。
(注:4~7项文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需在有效日期范围内)
8. 报价人在广州市区域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广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详细信息(名称、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
9. 同类型项目的经验业绩证明文件≥1份。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时间:2017年3月28日到2017年4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1、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书面报价材料请密封、签章、装订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公司名称、项目负责联系人及其电话号码。活页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初次报价文件时间: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
3、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递交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设备科。
5、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到我院财务处交纳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信誉保证金,取得交纳证明的银行回单后,凭银行回单盖章复印件一份,附在密封报价文件内一起交采购人。未中标单位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发出后,凭交纳票据原件,可退回信誉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及设备验收完成后退回。
信誉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 户: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
账 号:********6934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萝岗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
6、我单位只接受交纳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报价人材料: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相关说明:1、报价人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萝岗公路街212号
邮编:5105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传真:***-********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
2017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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