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直缝焊钢管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直缝焊钢管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以辽发改投资[2015]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直缝焊钢管及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的输水管线段,管线起点自清河水库大坝下游右岸新建的隧洞出口引出,管线沿途包括2座配水站和4处预留供水口,其具体工程内容如下:(1)隧洞出口至预留坝下供水口(20m3/s),管道为1根DN4000钢管,线路长度214m;(2)供水管线起点至清河配水站,线路长度为3.219km,管径为DN1400,其中包括预留坝下供水口φ0.5m;清河配水站以下管线管径由DN1400变为DN1200,其中包括预留三台子供水口4万t/d、预留益海嘉里供水口2万t/d;(3)2个配水站的阀门井工程及交叉工程;交叉工程包含河流交叉2处、83石油管线1处、G102国道1处。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全部管道线路长度为12.485km。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主输水管道的直缝焊钢管及弯头、三通、四通、岔管、穿墙套管等钢制管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购、设计、制造、防腐、检验验收、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供货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具体生产与供货时间按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交货地点: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安装现场。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级(含A2级)以上压力元件制造许可证(直缝焊)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大型压力钢管),并且近5年内有过类似本工程压力钢管(含管径4.0m)生产业绩。3.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7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报名要求4.1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A2级(含A2级)以上压力元件制造许可证(直缝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5年类似生产业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直缝焊钢管生产业绩等材料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登记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2报名地点: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号楼1009室)。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下同),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10:30时整,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6.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24号联 系 人:赵德义电 话:***-******** 招标代理: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 系 人:刘丽秋 电 话:***-******** 邮 箱:lszxzbdl@163.com201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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